民俗,即民間風俗,指一個國家或民族中廣大民眾所創造、享用和傳承的生活文化。
它起源于人類社會群體生活的需要,在特定的民族、時代和地域中不斷形成、擴大和演變,為民眾的日常生活服務。民俗就是這樣一種來自于人民,傳承于人民,規范人民,又深藏在人民的行為、語言和心理中的基本力量。民俗是人民傳承文化中最貼切身心和生活的一種文化——勞動時有生產勞動的民俗,日常生活中有日常生活的民俗,傳統節日中有傳統節日的民俗,社會組織有組社會組織民俗,人生成長的各個階段也需要民俗進行規范——結婚人們需要有結婚典禮或儀式來求得社會認同,在人的精神意識領域也有民俗——許多生活中的禁忌就是如此:大年三十至初二,家中不許掃地,如果進行打掃就會破壞來年的財運。
民俗現象雖然千差萬別、種類繁多,但是它也并非無所不包。民俗,正如它的名字,它深植于集體,在時間上,人們一代代傳承它,在空間上,它由一個地域向另一個地域擴布——壓歲錢的風俗年年如此,而且各地盛行就是例證。當然,民俗也不是鐵板一塊,它在傳承的過程中也會出現各種不同的版本,不然為什么過年時北方吃餃子南方卻吃年糕呢?民俗學家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“民俗的變異”。雖然民俗常常因為時過境遷而不斷改變,卻自有分明的類型或模式,您知道嗎?南方的吊角樓與北方四合院就是兩種不同類型民居建筑。